| 今后,凡涉及东城区的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可持保险协会出具的调解协议到东城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防止对方当事人事后反悔。
昨日,北京市东城法院与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并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此次东城法院与保险协会的合作项目,将紧密围绕保险合同纠纷的调解工作展开。从8月5日起,到东城法院打保险官司的当事人,都可以在立案庭免费领取5本有助于诉讼的小册子,这些调解提示材料涵盖了法院调解和行业调解的告知内容以及保险合同的基本常识和法律规定,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在案件起诉前、受理后、审理中,都有法官和行业协会的调解员指导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公平、明白、便捷、受尊重的调解服务或诉讼审理。此外,通过保险协会的调解流程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双方(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只要持调解协议书到东城法院,法院就可以在7日之内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使其产生强制执行力,避免其中一方事后反悔。
近年来,在北京保险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多。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间,随着业务量的上升,纠纷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因合同纠纷引发的投诉占到总量的近三成左右,成为投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据悉,双方还将每年确定一个重点研究项目,就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经验、社会公众在保险行为中的误区等课题共同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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