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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续:1具男尸浮出下游

   2007-6-18 9:18:23  来源:东北新闻网  免费注册会员   进入论坛

    套牌车主会否因为套牌行为而影响到相关的赔偿标准?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省交管局的有关人士。该人士称,目前对于已证实失踪的4车9人(乘客7人,修桥工2人),有关部门正抓紧时间追查身份,但对于套牌车的车主身份确认,难度就显得相当之大。因为省交管局刚成立的套牌车资料"黑名单"中,只记录了被举报的有嫌疑的套牌车车型、颜色及车牌号等资料,而未记录涉嫌驾驶套牌车的司机资料。至于有关套牌违法行为会否影响领取赔偿的标准,有关人士称影响不大。"因为此宗事故属于海事范畴,而不是交通事故。被索取赔偿人或单位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交通行为主体,且套牌行为并未引起或影响整个事故过程,故整个赔偿过程应由海事部门来协调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影响赔偿结果的可能性非常小。而省交管局目前所做的工作,基本集中在对九江大桥旧桥的交通封闭,及佛开高速沿线的交通疏导上。"

    律师观点

    各受害方该向谁索赔?

    “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发生后,肇事船上2人受伤,4辆车坠江,9人失踪,100多米桥面坠江,重建大桥需要半年……事故中的各个受害方到底应该向谁索赔?有律师就此谈及了相关意见。

    受伤船员

    可向单位索赔

    广东省君之杰律师事务所的周玉忠律师认为,肇事船的船长等6名责任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如果最终查实他们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船上受伤的船员因为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可向单位索赔。

    9失踪者

    可向大桥方索赔

    周玉忠律师表示,无辜坠江的4辆车和9名失踪者,可向大桥的经营方或者该起事故的责任方索赔。

    由于九江大桥是收费大桥,过桥的车辆在交纳了过桥费后,已与大桥的经营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大桥的经营方有责任保证过桥车辆的安全通过。因此事故发生后,大桥的经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坠江的车辆和伤亡的人员均可向大桥的经营方索赔。

    大桥的经营方在赔偿了这些无辜受害者之后,可以找该起事故的肇事者追偿这笔赔偿费用。

    事故责任方

    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周玉忠还指出,各类赔偿发生后,负责赔钱的一方在赔偿完毕后,最终都可以向该起事故的责任方追偿,包括桥梁重建的费用、打捞的相关费用、伤者的医药费、死者的赔偿金等等。

    这个“事故责任方”有可能只有肇事船一家,也有可能因桥梁最终被确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而涉及到大桥的施工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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