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企业信息库 | 供求信息 | 行业动态 | 钻探通讯录 | 钻探配件价目表 | 机械论坛 | 

 环宇机械网 >> 行业动态 >> 政策法规 >> 行业动态正文

   



 国家发改委发布《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2006-12-20 11:44:53  来源:环宇机械网  免费注册会员   进入论坛

  7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了《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2006年第40号公告)。

  全文如下: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铜工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规范铜冶炼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对铜冶炼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备案管理、土地供应、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为加快结构调整,规范铜冶炼行业的投资行为,促进我国铜工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 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铜冶炼企业及生产装备。

  新建或者改建的铜冶炼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节能、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单系统铜熔炼能力在10万吨/年及以上,落实铜精矿、交通运输等外部生产条件,自有矿山原料比例达到25%以上(或者自有矿山原料和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矿山长期合同的原料达到总需求的40%以上),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35%及以上。

  二、工艺和装备 采用先进的闪速熔炼、顶吹熔炼、诺兰达熔炼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白银炉熔炼、合成炉熔炼、底吹熔炼等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富氧熔池熔炼或者富氧漂浮熔炼工艺。 必须有制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设施。火法熔炼须配置烟气制酸、收尘及余热回收设施;烟气制酸须采用稀酸洗净化、双转双吸(或三转三吸)工艺,严禁采用热浓酸洗工艺。设计选用的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禁止利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熔炼废杂铜。在矿产粗铜熔炼工艺和装备方面,依法立即淘汰现有的1.5平方米及以下密闭鼓风炉,2006年底前淘汰反射炉、电炉和1.5-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熔炼用密闭鼓风炉,2007年底前淘汰所有鼓风炉。

  [关键词搜索]:政策法规}

发表评论 】 【打印】【收藏本页

  • 上一条行业动态:

  • 下一条行业动态:
  • >> 相关资讯

      特别推荐


    重庆男子名叫陈冠希遭遇尴尬 未作

    · [业届动态]钢厂直接进入租船市场降成本
    · [业届动态]武重打造我国最大数控重、超重机床制造基
    · [业届动态]中国造船完工将超1600万吨
    · [分析预测]钛合金高锁螺栓国产化取得突破
    · [分析预测]为合资轿车企业配套难本土密封件企业该如
    · [分析预测]节能降耗成为注塑机最主要的发展趋势
    · [经济评论]不要让中国制造变成外国人在中国的制造
    · [经济评论]政协委员谈去年印花税调整致股市暴跌一事
    · [经济评论]童大焕:养老保险改革应破除划地而治格局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评分: 5分 30分 60分 80分 100分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         〖查看最新评论

    关于环宇 | 广告服务 | 注册会员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020-86895463  总机:020-86895463  传真:020-61804948
    邮箱:87459107@163.com  客服QQ:719383699(苏先生)
    Copyright 2005-2008 BIZ020.COM 钻机 All Rights Reserved.